近日,关于如何登记和处置共有房产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房屋所有权归属有两种,一种是共有,另一种是单独所有。共有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其中房屋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所有。对于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应该提供共有份额协议。
对于非家庭关系的,只能按份共有,在买卖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各自的共有份额,除非法院强制共同共有的除外;处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人太多的,可以提供委托公证。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22-08-03 18:24
2022-08-03 18:21
2022-08-03 18:17
2022-07-12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