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舟就《措施》进行了全方面的解读。
王舟表示,2016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库存”作为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纳入今年五大经济任务之一,为改革指明方向、注入信心。打通供需通道,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实现住房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稳定经济形势、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保障民生福祉的题中之义。
同时,王舟指出,我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与供给侧改革相结合,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与首都周边规划管控相结合,坚持供需两侧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把“隐藏”的需求释放出来
王舟说,按照我省2020年城镇化发展目标,未来将有1000万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定居,把“隐藏”的需求释放出来,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路径。《措施》要求各市、县政府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住房消费能力。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出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信贷产品,提高农民支付能力。
实行棚改货币化安置 减少过渡安置时间
王舟指出,将一些房地产库存转化为安置住房,有利于减少过渡安置时间,提高棚改安置效率,使棚改群众早日居有定所;有利于满足棚改群众多元化需求,自由选择符合自身意愿的住房,提高棚改群众的满意度;有利于消化社会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 防止“中梗阻”现象
《措施》原则上要求控制好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和节奏,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强制要求。王舟表示,针对化解非住宅库存,《措施》着重提出了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兼容性,提高对新产业、新空间的适应性,允许既有和存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商务设施在建设用地大类中跨类别功能转换,支持存量住宅向家居酒店转型。这是一项重大的工作创新,《措施》就此特别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换发相关证照,并行办理有关手续,防止“中梗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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