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险发展几经周折
我国的地震保险发展几经周折。由于唐山大地震的影响,我国在恢复保险业务后的第二年即1980年,就开办了地震保险。然而仅隔6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986年7月1日起将地震保险列为“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不予承保,事实上中止了地震保险。
2000年7月,保监会正式确认将地震保险列入附加险种,但目前我国财险公司的财产保险都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设定为“除外责任”,有小部分保险公司即使推出地震附加险,但收费较高,投保率非常低。汶川地震后,外资财险商苏黎世保险北京分公司就推出了一款家财险,在主险后可附加承保地震险。不过,昨日,记者致电苏黎世保险方面得知,该产品也已停售几年了。
在去年9月,中国保监会就选定云南、深圳两地作为巨灾保险试点。其中,云南开展地震保险,深圳开展综合巨灾保险。深圳巨灾保险试点于今年6月率先落地,而云南地震保险方案出台的时间却一再推迟。
2022-06-1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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