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施工的黄金季节,大量工地进入渣土清运高峰期,同时也是雾霾多发高发季节。为减少渣土清运造成的扬尘污染,净化省会大气环境、保证城市建设,市城管委进一步强化了渣土清运管理。
工地处置渣土须提前报告
市城管委有关人员介绍,省会从去年以来就对建筑渣土处置实行了源头管理,要求必须做到“四个一”,即硬化一条路: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采用水泥或沥青硬化(拆迁工地可采取临时硬化措施),出入口外延伸长度不得少于15米,宽度不得少于6米。施工时在工地出入口路面铺设不少于20米的毛毡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有一组管理保洁人员: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各派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履行施工时段的管理职责。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配置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好出入口运输沿途保洁,防止渣土污染路面。
建设一个车辆清洗点:配备足够的冲洗设备,落实工地周围路段定时洒水防尘及车辆车轮、车体的冲洗。
准备一本车辆登记簿:做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日志的登记。
制订了源头管理“四不开工”标准,即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未落实建筑渣土倾倒场点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得开工。
落实了源头管理“四不出门”标准,即未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
市城管委有关人员强调,省会实行建筑渣土处置施工前报告制度。各类有渣土处置需求的工地,每天施工前须提前半天向所在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报告当天施工时间、运输路线、使用的运输车辆名单等内容,否则当天不得进行渣土处置运输。各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工地建筑渣土处置施工报告后,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岗、定时)派驻监管人员现场盯靠管理;同时,当天下午5:00前将辖区内准备施工的工地上报市城管委环卫处。凡未在施工前按要求上报的建筑渣土处置行为,均视为违规,列入市、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重点监管范围,一经查处,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据介绍,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建筑渣土处置手续不完备,擅自开工的;运输制度不落实的;使用不符合标准车辆运输的;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撒漏、乱倾乱倒,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各区建筑渣土管理部门认定应予监管的;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
建筑渣土处置工地违反“四个一”、“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规范管理标准,被列入重点监管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成所在区监管部门实行红牌停工整顿。并对违规行为依法上限处罚;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直至整改规范。整改规范后,由建筑渣土建设、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所在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查认可,报市综合执法局复核同意,方可准予复工。
运输车辆实行记分管理
市城管委对建筑渣土资质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范围:凡在石家庄市从事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资质企业和资质运输车辆。考核依据如下:
企业和车辆的记分依据包括: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督查考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记录;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填写的《建筑渣土违法(规)处置行为通知书》;市建筑渣土运输GPS调度平台监控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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