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公布了调高征收集体土地综合补偿标准的具体细则。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获悉,本次湖北省征地平均标准将由现行的每亩32990元调整到每亩44330元,每亩提高11340元,涨幅达34.37%。该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这也是湖北省对征地补偿标准第5次进行调整,调整后征地补偿平均标准在中部六省排名第3位。
据了解,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各市州将制定本地区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并于新标准公布后3个月内完成。
此外,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新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但市、县人民政府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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