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石国土资[2015]216号”公告,拟公开出让2015年石家庄市区内第16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1宗地,编号[2015]054号地,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9时至2016年1月7日15时。
宗地编号:[2015]054
土地位置:育才街北延以东、光华路以南,体育北街以西、和平路以北
土地面积:118808.58平方米(约合178.21亩)
土地用途:商服、住宅
容积率:商服≤5.5 住宅≤3.0
建筑密度:商服≤45% 住宅≤25%
绿地率:商服≥20% 住宅≥30%
保障性住房配建: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公共保障房。
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起始价:157900万元(15.79亿)
增加幅度:100万元
竞买保证金:79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5]05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3、规划条件确定的有教育设施配建要求的地块,竞得人应按照规划条件确定的教育设施安排情况和建设要求无偿配建教育设施,并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90日内无偿移交政府。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015年12月15日9时至2015年12月28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63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6年1月5日17时之前,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并经审查,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6年1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9时至2016年1月7日15时,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槐安东路163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311)88633643 (0311)88623707
联 系 人:张洪波 苗书合
[2015]054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账 号:623012021000000050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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