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国十条”出台,对外地户籍人口和多套房购房者贷款发放给予限制。9月,“新国五条”将房贷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暂停三套房贷;同时强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限定居民购房套数”。
2011年1月“史上最严的“新国八条”出台,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30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提升至60%,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
2013年新“国五条”出台,3月份,被称为新“国五条”的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措施及各地配套细则出台。
2014年下半年各地陆续放开限购。
石家庄楼市限购政策及房价变化全过程
开始
2011年2月2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告新“国八条”正式落地石家庄。要求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证明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微调
2012年6月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相关部门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但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012年6月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0.4%
继续
2013年3月石家庄市房管部门表示,继续执行“限购令”。
2013年3月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1.2%,同比上涨4.6%
取消
2014年7月28日只做不说,购房不需要再办理购房证明,限购政策悄悄取消。
恢复
2014年7月30日限购“两日游”,已恢复办理购房证明,非本地居民购买首套房时仍需要出具纳税和社保证明。
最终取消
2014年9月25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正式公布全面取消限购的通知,石家庄正式取消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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